一、请学生出具复学通知单:
1. 辅导员审核其是否按照复学通知单上所写的规定时间申请复学后,给予《复学申请书》或让其在学生处主页表格下载中下载,如果是因病复学,则请学生先到校医院由校医院在校医院意见栏中签字并盖章,再由学院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在院、系意见栏中签字并盖章,最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分管领导在学生处意见栏中签字并盖章。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复学,则免去校医院这一环节。
2. 如果学生是因患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疾病休学,而要求提前复学的,按照《 学生手册》规定该类疾病必须休满一年方可复学,如其仍有疑问,可到校医院咨询。
二、所有的签字盖章均完成后,学生工作部(处)将学生复学信息录入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务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宿管中心、辅导员可在该系统中实时查看。
同时将《复学申请书》上联留存,日后存档,下联复学通知填写好交给学生,由学生送交教务处和学院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