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秘﹝2020﹞144号)精神,我校将对2016年至2019年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检视,在全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是否全覆盖、最高档、无遗漏;是否落实“双保险”工作机制。
(二)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校内评奖评优等项目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文件要求评审和公示,公示是否涉及学生隐私等等。评议过程中,是否综合考虑学生日常学习表现、在校消费以及成绩排名等情况;各类奖助资金发放是否按时、按规定方式发放。
(三)注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为贫困生;请再次自查贫困生资助是否全覆盖。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对照通知要求,逐项检查,立查立改,同时注重完善资助制度,落实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性。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反馈,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总结,请于5月6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总结报告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