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可亲、可敬、可行、可学的优秀榜样,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共同主办,商学院承办的第九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青春 自强人生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承办单位:商学院
三、评选名额
评选“自强之星”10名。
四、评选对象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往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自立自强,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行为;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9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自强之星”申报表》。
(二)学院推荐(6月5日前)
各学院组织院内初评,并于6月5日(周五)17:00前推荐参选人1~2名,报送如下材料:
1.“自强之星”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具体申报表格见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简洁、事迹真实、重点突出(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院内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总结报告(附上学院相关宣传截图,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学校评审(6月中旬)
1.网络投票环节:学生通过关注“微学工”公众号推送的“自强之星”投票专栏,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总分为20分(其中1~10名得20分,11~20名得15分,21~28名得10分),投票成绩将计入总成绩(网络投票成绩占20%);
2.现场评议环节:由学生工作部(处)老师、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担任评委,根据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议打分(现场评议成绩占80%);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网络投票成绩+现场评议成绩*80%,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七、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对当选的10名“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奖项设置:自强之星奖杯+移动硬盘
八、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评选“自强之星”活动,是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内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把评选活动与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效果。
2.营造氛围。本次评选活动影响大、时间长,各学院要抓住契机,挖掘自强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突出教育作用。
3.把握要求。本次活动重在选树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先进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活动主题及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联系人:俞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2315485、2315487
电子邮箱:624323034@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汇文楼B121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商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