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研究生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重考记录,在校期间学习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20%以内。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曾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一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且一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质测试合格。
5.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二、评选比例
1.专科(高职)生:按毕业生数的2%评选。
2.本科生:按毕业生数的3%评选。
3.研究生:按毕业生数的4%评选。
各学院可推荐人数见《各学院可评名额表》。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组织申报和评选。在全体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严格把关。根据评选推荐名额,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本学院“双优生”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处)。
2.学校审定和报送。学工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双优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校审定,报省厅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双优生”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不正之风。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3月2日下午5:30。
纸质版材料:学院书面评审报告(盖学院公章)、公示材料(盖学院公章)、《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电子版材料:《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3)。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送学工部(处)学生资助中心新大活3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xszzgz@ahut.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月7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附件4:2020年各学院“双优生”评选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