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年工作安排和《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近期开展2020届毕业生评奖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安工大 〔2018〕98号〕及其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评选规定。
二、评选范围
2020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项目与比例
1.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本通知“一、评选依据”中相关规定执行。(温馨提示:毕业生只评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等级奖金减半发放)。
四、填报材料
(一)种类(见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A4纸质版 ,学院留存 )
2.—学院校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名册 (excel电子版 ,报学工部)
3.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评奖登记表 (A4纸质版 ,学院留存 )
4.—学院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审批名册 (excel电子版 ,报学工部)
5.—学院优秀毕业生奖发放表 (纸质版、excel电子版,报学工部)
(二)说明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审批名册、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名册电子版(excel文档、宋体、12号字)发送xszzgz校内邮箱。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审批名册以学院为单位,按奖学金等级由高到低排列。
2.优秀毕业生奖发放表中包括省双优生和校优秀毕业生,省优500元/人,校优300元/人。名单按省优列前、校优列后顺序排列。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评奖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把各项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对评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预测,及时化解。
2.认真学习评奖评优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评审,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前要以适当形式张榜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评奖评优的各种表格(见附件)填写要规范,报送要及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0日17:00。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