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年工作安排和《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近期开展2018届毕业生评奖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安工大〔2013〕119号〕及其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评选规定。根据校办文件(办〔2017〕14号)规定,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评奖评优。
二、评选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项目与比例
1.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评选。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本通知“一:评选依据”中相关规定执行。(温馨提示:毕业生只评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等级奖金减半发放。)
四、填报材料
(一)种类(具体格式见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质版)
2.校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名册(excel电子版)
3.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评奖登记表(A4纸质版)
4.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审批名册(excel电子版)
5.优秀毕业生奖发放表(纸质版、excel电子版)
(二)说明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评奖登记表(特等奖学金):A4纸质版一式二份,一份报学生处,一份学院留存。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审批名册:表中“德育学分”、“平均学分绩”、“成绩排名”、“英语过级”、“体测成绩”等栏,特等奖学金要求填写,其他等级奖学金可不填,由学院审核,名单排序按奖学金等级由高到低排列。
3.优秀毕业生奖发放表:优秀毕业生奖(含省双优生奖)由学工部(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发放,奖励标准300元/人(省双优生500元/人),学院造表报学生资助中心即可。
4.所有纸质版材料除有关签名项手写外,其他项内容均打印。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报送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xszzgz@ahut.edu.cn邮箱,文件名格式为“某某学院毕业生评奖评优”。
2.3月30日前报送所有评选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评奖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把评选工作做实做细。对评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预测,及时化解。
2.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评奖评优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评审,评选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评奖评优的各种表格(见附件)填写要规范,报送要及时,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各种材料,严格把关。
4.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