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学校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会,校党委副书记陈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校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工创中心、现教中心、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老师、法学专业教师参加推进会。会议由学工部部长姚敏主持。
会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老师分别对学校贯彻实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需要制定、修订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围绕制度和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
陈润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前期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所做的工作,并对下一步的推进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在制度修订过程中,一是要注重依法依规办事,要将新规定的内容研读透彻,不违背上位法的精神,真正落实学生主体地位,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二是要注重程序规范公平,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程序规范,使学校新修订的文件真正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注重把握时间节点,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按照工作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