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积极响应并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号召,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所有获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广大获奖学生利用寒假及在校期间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促进高校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聘对象与数量
1.选聘对象: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选聘数量:每个学院选聘5-7名学生担任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月—3月开展集中宣传,全年持续开展常态化宣传。
四、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下乡:寒假期间,宣传大使回到家乡母校,向学弟学妹及家长介绍本校资助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报考本校,同时分享大学生活感悟。
2.政策宣讲会:宣传大使在下学期开学后,利用晚自习、班会等时间深入各班级,讲解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入伍教育资助、勤工俭学等申请条件、流程和标准,现场答疑解惑。
3.主题班会策划:组织一次资助政策宣讲的主题班会,设计互动环节,如资助政策知识竞赛、案例分析讨论等,激发学生兴趣,加深对政策的理解。
4.新媒体宣传:通过QQ、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资助政策解读文章、视频,宣传大使在网上平台对学生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扩大活动影响力。
5.学院特色宣传活动:各学院结合实际及学院学生特点,发挥各自特色与优势,创造性开展灵活多样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五、活动流程
1.选聘阶段: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选聘条件,从指定对象中择优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筹备阶段:各学院组织宣传大使熟悉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明确宣传要点、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宣传内容准确规范。
3.活动实施阶段:各学院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有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做好活动过程性记录(含照片、视频、签到表等)。
4.推荐阶段:各学院可推荐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候选人2-3名,候选人需提交活动总结(含参与情况、宣传成果、个人收获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学工部结合宣传大使工作表现、活动成效、学生反馈及学院推荐情况,综合评选优秀宣传大使。
5.评选阶段:评选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六、活动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根据要求做好宣传大使的选聘及活动开展等工作,进一步营造互比互学互促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活动成效落到实处。
2.各学院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成效,形成相关新闻稿和活动总结。
3.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候选人推荐名单(附活动总结及佐证材料)、活动照片/视频、新闻稿截图、活动总结;所有材料按“学院名称+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1711542854@qq.com。
(2)纸质材料:盖章版活动总结1份,报送至新大活306室,联系人及电话:闫老师0555-2315689。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7:00前。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