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企业奖助章程,现将2025东铭奖学金、“上海汇军智能”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名额与金额
奖助项目 |
奖助对象 |
奖助名额(名) |
奖助金额 (元/人/学年) |
东铭奖学金 |
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
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实行差额评选,共12名 |
5000 |
“上海汇军智能”助学金 |
全校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
共计45名候选人,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推荐的各等级人数见附件 |
2000 |
二、评选条件
(一)东铭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具有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平均学分绩在85分以上;
4.二年级学生英语统考国家四级总分80%以上,三、四年级学生英语统考国家六级;
5.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优先考虑。
该奖学金当年与其他政府、企业、个人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上海汇军智能”助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开学报到时通过办理“绿色通道”入学且当年被认定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学生。
本年度未获评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
2.学院组织评议,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工部;
3.学工部复核,组织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企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各学院要及时组织学生申报,规范填写个人申报表(见附件),认真填报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评选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含申请表、汇总表、公示),其中申请表、公示材料报送纸质版,汇总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需学院盖章。
报送方式:电子版发至邮箱1711542854@qq.com;纸质版送至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联系人及电话:闫老师,0555-2315689。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