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毕业工作,决定开展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情况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6届全体本科预计毕业生。
二、核查方式:
(一)学生自查。各学院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在辅导员组织下开展学业情况自查。学生认真对照教务处网页2022级培养方案和教务管理系统,自查已取得学分及平均学分绩、未通过课程、未修读课程等情况,填写《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核查班级统计表》(附件1),学生本人进行签名。学生自查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学院复核。各学院对学生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做到应查尽查、情况准确。复查结束后,辅导员、学生院长和教学院长在纸质《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核查班级统计表》(附件1)上签名;填写《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核查年级汇总表》(附件2),同时对学业困难学生明确帮扶人,填写《2026届毕业生学业帮扶汇总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10月20日前,附件1纸质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附件2、附件3电子版分别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学生毕业工作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生本人及其家庭重大利益,各学院要对核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严谨细致。
(二)关注重点群体。对学籍处理、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役复学等学生要重点加强学业核查工作。
(三)强化学业帮扶。对受到学习预警、学籍处理以及欠学分较多等学业困难学生,要开展“一人一策”关心帮扶,助力其顺利毕业。
教务处联系人:姜思露,2315248;邮箱:jiangsilu@ahut.edu.cn
学工部联系人:孔志强,2315835;邮箱:xsgzc@ah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核查班级统计表
附件2: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核查年级汇总表
附件3: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业帮扶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