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拟开展“暖冬”专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未享受任何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资助标准:1000元/人。
二、资助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3.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补助发放工作的宣传,深入摸底,要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查统计学生困难情况。
2.各学院要对照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认真排查摸底,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条件。
3.请各学院在12月9日前提交以材料:
(1)2024年“暖冬”学生专项资助名单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
(2)本学院“暖冬”专项资助活动情况说明(包含开展情况、补助人数等):纸质版、学院盖章。
电子版:发送QQ(1320017732)
纸质版:送至秀山校区新大活306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