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今年我校将继续开展孤儿免学费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本专科孤儿学生。
二、免学费标准
享受孤儿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减免学费标准为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及代收代支费)。
三、申请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校内资助申请中点击孤儿免学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往年已被认定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认定的学生只要在系统提交申请,首次提出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孤儿证》复印件或村、乡镇、县三级孤儿证明)。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要深入了解、摸清孤儿具体情况,经学院初审后,于10月23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并将《2024-2025学年孤儿免学费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及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报学工部(处)。
电子版材料发QQ(1320017732)
纸质版(学院盖章)材料送至新大活306
(三)学校审批
学工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评审,提出学校本学年孤儿免学费建议名单,报校领导研究审定后,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提交财务处办理免学费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孤儿教育及保障工作,要切实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给孤儿学生提供一系列帮助,开展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评审时,要优先考虑孤儿学生,在各类资助评审过程中,要合理宣传,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以确保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轻松学习,健康成长。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