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资助工作政策,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完善各类资助档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评比,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内容
2023-2024学年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应存档的全部材料,具体如下:
项目 |
内容 |
贫困生认定 |
申请表(本人承诺、签字),评议记录(会议照片是否含辅导员或班主任、班级困难排序、院级确定困难等级,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及签字) |
国家助学金 |
申请表(照片、本人签字、院系意见盖章、资助中心盖章、学生申请时间、学院落款时间、学校落款时间),会议记录(不同档次详细结果、会议照片是否含辅导员或班主任、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及签字)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申请表(扫描版原件),公示,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
国家奖学金 |
公示,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
校内评奖评优 |
奖学金、先进个人(含2023秋季和2024届毕业生):会议记录 先进集体:登记表(学院盖章、资助中心盖章),会议记录 |
勤工助学 |
日常管理:值班表,日常考勤、是否提交每月酬金表纸质版 |
档案归置 |
专柜分类归档 |
资助系统应用 |
系统使用情况:资助成果展示,阅读通知情况;账号密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二、督查评比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评比自2024年5月22日至6月28日,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5月22日至5月28日,各学院做好2023-2024学年学院资助档案的整理工作,将有关材料按项目整理,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及时完善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学院互查打分(占比40%)。5月29日至6月6日,评比量化打分表见附件1、附件2。
第三阶段:学工部督查打分(占比60%)。6月7日至6月28日,学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院开展现场督查打分,包括实地查看材料、听取意见和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学生资助档案是学校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凭证,是资助工作过程的重要体现和详细记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认真组织自查。
2.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生资助工作督查评比已纳入学工部工作要点,且评比结果将纳入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项目,该项工作将实现常态化开展。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学院资助档案建设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