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拟开展“暖冬”专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符合以下情况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1.本学年被认定为孤儿的;
2.本年度本人或家庭突发严重变故的;
3.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本次未享受任何资助的。
资助标准:1000元/人。
备注:以上符合条件的情况若有重复的,只能申请一项。
二、资助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3.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补助发放工作的宣传,深入摸底,要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查统计学生困难情况。
2.各学院要对照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认真排查摸底,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条件。
3.请各学院在12月7日前提交以材料:
(1)2023年“暖冬”学生专项资助名单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
(2)本学院“暖冬”专项资助活动情况说明(包含开展情况、各补助类别人数等):纸质版、学院盖章。
电子版:发送QQ(55266964)
纸质版:送至秀山校区新大活306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