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综合测评靠前。
5.(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本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或近期突发严重变故,且未获其他类型的奖助学金;
(2)重点学科助学金:上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及以上,且未获其他类型奖学金。(评选指标见附件)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评议,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候选人提交学工部;
3.学工部复核,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五、提交材料
1.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推荐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推荐表(重点学科学生)
以上材料于12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学院盖章;
报送方式:
(1)电子版发至QQ(55266964);
(2)纸质版送至秀山校区新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所有纸质版均要学院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