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以榜样力量引领我校青年学子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青年,传递“自强、进取、感恩”的正能量,激励我校青年学子拼搏进取、奋进逐梦。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有为奋勇争先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商学院
三、评选名额
评选“自强之星”10名。
四、评选对象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往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与本次活动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
3.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公益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产生较大的模范引领作用。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3日前)
学生自愿申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自强之星”申报表》。
学院推荐(5月26日前)
各学院组织初评,并于5月26日17:00前推荐1-2名候选人,并报送以下材料:
1.“自强之星”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简洁、事迹真实、重点突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个人汇报PPT:现场评审环节使用(电子版);
4.个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
说明:文件夹命名为“学院+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子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命名。
(三)宣传展示(6月1日-6月4日)
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制作宣传展板,进行展示。
(四)学校评审(6月5日)
由学生工作部(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老师担任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和PPT汇报情况进行现场评议,现场投票,选出10位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七、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对10名“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自强之星奖杯和奖品。
八、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把评选活动与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效果。
2.营造氛围。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自强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突出教育作用。
3.注重实效。本次活动重在选树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先进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活动主题及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4.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汇文楼B115,联系人:苏比老师,联系电话:0555-2311152,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502524391@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