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7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届毕业生校内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安工大〔2021〕7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相关规定。
二、评选范围
202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评选项目与比例
1.校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人数的本科生5%、专科生3%评选
2.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按《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安工大〔2022〕113号)相关规定执行。(温馨提示:毕业生只评本学年第一学期,等级奖金减半发放)。
四、评审流程
本次毕业生评奖评优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评审。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学生登录系统提交相应申请(校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2.学院评选:
(1)辅导员老师组织民主评议,并登录系统核实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学生审核通过;
(2)学院根据评选比例和有关规定,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学院分管领导登录系统,把评选初步结果审核并上报。
3.学校评审:学工部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确定建议名单,组织学校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提交材料
2023届毕业生评奖评优情况说明,含评选各类人数(纸质版,学院盖章)
纸质版学院盖章,送至新大学生活动中心306;系统审核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7日下午下班前。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