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安心学习,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暖春”专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本人或家庭突发变故的学生。
二、发放标准:每人1000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做好摸底排查和审核把关工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切实将补助资助困难学生。
四、提交材料
2月16日前将资助学生名单发学生资助中心(QQ:552666964)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石群霞 2315834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