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暖冬补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符合以下情况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1.本学年被认定为孤儿的,资助1500元/人;
2.本年度家庭或本人突发重大变故的,资助1500元/人;
3.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本次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的,资助1200元/人。
二、资助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3.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补助发放工作的宣传,深入摸底,要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查统计学生困难情况。
2.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困难补助申请,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完成审核和上报流程。
3.请各学院在12月8日前提交以材料:
《“暖冬补助”名单统计表》(只需填报本年度家庭或本人突发重大变故的学生名单):电子版
本学院学生资助“暖冬补助”活动情况说明(包含开展情况、各补助类别人数等):纸质版、学院盖章。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