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资助工作政策,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完善各类资助档案,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调研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内容
2020-2021学年学院开展学生资助应存档的全部材料,具体如下:
项目 |
内容 |
贫困生认定 |
申请表(本人承诺、签字),评议记录(班级排序、院级确定困难等级,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及签字) |
国家助学金 |
申请表(照片、本人签字、院系意见盖章、资助中心盖章),会议记录(不同档次详细结果)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申请表(扫描版原件),公示,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
国家奖学金 |
公示,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
校内评奖评优 |
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登记表(学院盖章、资助中心盖章),会议记录 |
勤工助学 |
日常管理:值班表,日常考勤 |
档案归置 |
专柜归档 |
资助系统应用 |
系统使用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二、调研督查安排
本次专项调研督查自2021年5月24日至6月11日,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5月24日至5月30日,各学院做好2020-2021学年学院资助档案的整理工作,将有关材料按项目整理,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及时完善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学工部调研督查。6月1日至6月11日,学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院开展现场调研督查,包括听取学院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简单汇报、实地查看材料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学生资助档案是学校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凭证,是资助工作过程的重要体现和详细记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认真组织自查。
2.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已纳入学工部工作要点,该项工作将实现常态化开展。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学院资助档案建设情况认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