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大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塑造和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困难的精神风貌,以楷模力量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商学院承办的第十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刚健勇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商学院
三、评选名额
评选“自强之星”10名。
四、评选对象
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往届安徽工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
3.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产生较大的模范引领作用。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24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自强之星”申报表》。
(二)学院推荐(5月28日前)
各学院组织初评,并于5月28日17:00前推荐1~2名候选人,并报送以下材料:
1.“自强之星”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简洁、事迹真实、重点突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个人汇报PPT:现场评审环节使用(电子版);
4.个人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
说明:文件夹命名为“学院+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子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命名。
(三)宣传展示(5月31日-6月4日)
将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做成展板,于图书馆北门广场前展示。
(四)学校评审(6月4日)
由学生工作部(处)老师和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担任评委,根据候选人PPT汇报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议,现场投票,选出十位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七、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对10名“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自强之星奖杯和奖品。
八、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评选“自强之星”活动,是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把评选活动与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效果。
2.营造氛围。本次评选活动影响大、时间长,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挖掘自强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突出教育作用。
3.把握要求。本次活动重在选树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先进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活动主题及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开展评选推荐活动。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55-2315485
电子邮箱:624323034@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汇文楼B121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