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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工业大学第六届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及学生会心理教育部评选的通知
2020-06-01 16:21  

各学院:

为加强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选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及及学生会心理教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关于设立“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的通知》(学生〔2012〕5号)、《安徽工业大学心理教育工作站工作测评办法(试行)》以及学生会心理教育部、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等。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及学生会心理教育部评选

1.本次评选分为学院自评、相关单位评分和网评三部分(总分100分)。

(1)学院自评(30分):各学院深入总结本年度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观摩其他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视频,进行自评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和心理教育部评选评分表》(附件1)。

(2)相关单位评分(50分):校学工部及大学生心理协会结合各学院日常工作表现,对各学院提交的本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材料进行评审,给予相应评分。其中,校学工部对各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进行评分,占此项评分的60%;大学生心理协会对各学院心理教育部进行评分,占此项评分的40%。

(3)网评(20分):以网络投票形式进行,通过“易班”和“安工大微学工”微信平台展示各学院本学年心理健康工作,并在“易班”平台上发起投票评选,根据各学院得票率给予相应评分。

2.评选材料:各学院总结本学年心理健康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制作5分钟以内工作展示视频(超时扣分),重点展示本学院特色品牌工项目,统一用MP4格式并附100字以内视频简介。

(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1.评选对象:申请优秀心理委员的同学须在本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或校、院学生会心理教育部及大学生心理协会干部一学期以上,已获评往届优秀心理委员的同学不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2.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各学院对照学生会心理教育部、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附件2、附件3),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考核,并择优推荐1-2名同学,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4)报心理中心;心理中心对被推荐同学材料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安工大微学工”微信平台对优秀心理委员事迹进行展示。

三、奖项设置:

1.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和学生会心理教育部: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优秀心理委员:每个学院推荐1-2名同学;

3.学工部将为获奖学院及心理委员颁发证书及奖品。

四、评选时间及材料提交方式:

1.评选时间:各学院于6月12日前将评选材料报心理中心,心理中心于6月15日前对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展示、发起网上投票,6月2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6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学院和个人进行表彰。

2.材料提交方式:所有申报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学院自评评分表需经学院盖章、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需经心理教育工作站负责人签字,签字或盖章后将照片或扫描件提交心理中心。

3.联系人:谢冉,联系电话:2311836,邮箱:694854003@qq.com。

附件:

1.安徽工业大学优秀学院心理教育工作站和心理教育部评选评分表

2.安徽工业大学学院学生会心理教育部工作职责

3.安徽工业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4.安徽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日

附件【附件4.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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