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国家助学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宣传动员,进行指标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组织申请: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组认真评议;
4.学院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在调查后决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评审组评审,人选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规范填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国系统导入模板》(电子版);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初审名单表》顺序排列);
(4)《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6)公示材料(纸质版)。
以上材料除公示材料只报送纸质版、《国家奖学金全国系统导入模板》只报送电子档,其他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院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系统导入模板》(电子版);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
(5)安徽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排名靠前未被推荐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除评审情况报告报送纸质版,其他只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学院留存,妥善保管。如有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院必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排名靠前未被推荐情况说明》。
3.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国系统导入模板》(电子版);
(2)国家助学金评选情况的报告(纸质版);
(二)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9月20日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27日前
国家助学金:10月25日前
(三)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送至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各类纸质版材料均需学生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zzgz@ahut.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