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疫情特殊时期,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校园氛围,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暖春行动”专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发放标准:每人500元。
三、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0.008*各学院人数”进行资助。
四、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学生在学生资助系统自主申报(学生资助系统:资助大厅——校内奖助——困难补助);
2.各学院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优先考虑本次疫情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生及家庭或本人突发变故的学生,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切实将补助资助困难学生。
五、提交材料关于开展“暖春行动”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1.专项资助情况说明(含补助名单),纸质版,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2.4月13日前完成系统流程,提交纸质版送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6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石群霞 2315834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8日